1.人行道路或者安全帶外側護欄高度不應小于1100mm,橋梁護欄構件間距的最大凈間距不得大于140mm,且不宜采用橫線條護欄,護欄結構設計必須安全可靠,護欄底座應設置錨筋,其強度應滿足國家規范要求。
2、橋梁護欄強度應滿足車輛80公里每小時速度下,與欄桿形成15度角發生碰撞,不落河。
3、橋梁護欄造型、款式、色調與周圍環境協調,對重要橋梁宜作景觀設計。
4、當橋梁跨越快速路、城市軌道交通、高速公路、鐵路干線等重要交通通道時,橋面人行道欄桿上應加設護欄,護欄高度不應小于2m,護欄長度宜為下穿道路的寬度并各向路外延長10m.
5、作用在橋上人行道護欄扶手上豎向荷載應為1.2KM/M,水平向外荷載應為2.5/M.兩者分別計算。